乐毅论
王羲之〔魏晋〕
世人多以乐毅不时拔莒即墨之劣是以叙而论之。夫求古贤之意,宜以大者远者先之,必迂氏而难通,然后已焉可也,今乐氏之趣或者其未尽乎,而多劣之。是使前贤失指于将来不与惜哉,观乐生遗燕惠王书,其殆庶乎机,合乎道以终始者与,其喻昭王曰:伊尹放太甲而不疑,太甲受放而不怨,是存大业于至公,而以天下之心者也,夫欲极道之量,务以天下之心者,必致其主於盛隆,合其趣於先王,苟君臣同符,斯大业定矣。于斯时也,乐生之志,千载一遇也,与将行千载一隆之道,岂其局迹当时,止於兼并而已哉,夫兼并者非乐生之所屑,强燕而废道,又非乐生之所求也。不屑苟牧则心无近事,不求小成,斯意兼天下者也。则举齐之事,所以运其机而动四海也,夫讨齐以明燕主之义,此兵不兴于之利矣。围城而害不加於百姓,此仁心著於遐迩矣,举国不谋其功,除暴不以威力,此至德令於天下矣;迈全德以率列国,则几於汤武之事矣,乐生方恢大纲,以纵二城,牧民明信,以待其弊,使即墨莒人,顾仇其上,愿释干戈,赖我犹亲,善守之智,无所之施,然则求仁牧仁,即墨大夫之义也,任穷则从,微子适周之道也,开弥广之路,以待田单之徒,长容善之风,以申齐士之志。使夫忠者遂节,通者义著,昭之东海,属之华裔。我泽如春,下应如草,道光宇宙,贤者托心,邻国倾慕,四海延颈,思戴燕主,仰望风声,二城必从,则王业隆矣,虽淹留於两邑,乃致速於天下,不幸之变,世所不图,败於垂成,时运固然,若乃逼之以威,劫之以兵,则攻取之事,求欲速之功,使燕齐之士流血于二城之间,侈杀伤之残,示四国之人,是纵暴易乱,贪以成私,邻国望之,其犹犲虎。既大堕称兵之义,而丧济弱之仁,亏齐士之节,废廉善之风,掩宏通之度,弃王德之隆,虽二城几于可拔,覇王之事,逝其远矣。然则燕虽兼齐,其与世主,何以殊哉?其与邻敌,何以相倾?乐生岂不知拔二城之速了哉?顾城拔而业乖,岂不知不速之致变哉,顾业乖与变同,由是言之,乐生之不屠二城,其与未可量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世人多认为乐毅未能及时攻克莒城和即墨是缺点因此详述此事并加以评论。探究古贤心意应先从长远大局着眼若实在迂回难明再放弃不迟,如今对乐毅的评价或许未穷尽深意却多予贬低,这让前代贤人的志旨在后世被误解岂不可惜?看乐毅留给燕惠王的书信其思想几乎触及事物机微始终契合 “道” 的准则,他曾对燕昭王说伊尹流放太甲却不被怀疑,太甲受流放也不怨恨,正因他们将大业存于至公之心以天下为己任。大凡想极尽 “道” 的境界以天下为怀者,必定让君主达于盛隆使其志趣与先王相合,若君臣意旨相契大业便可奠定。彼时乐毅的志向堪称千载一遇,他将推行千载难逢的隆盛之道,怎能局限于当下的兼并之事?兼并非乐毅所屑
简析
这篇文章高度评价乐毅的军事策略与品德,批评世人误解其不急攻莒、即墨。作者强调,评价历史人物应着眼长远,乐毅的行动体现出其深远的战略眼光,他旨在恢复燕国强盛、彰显正义、保护百姓,通过仁德感召齐人归心;而后批评世人短视,忽视了乐毅的战略,强调速胜会损害名声、失去人心,难以实现霸业。此文文字精炼、逻辑严密,展现出作者对乐毅的深刻理解与赞美及其深邃的历史眼光。
王羲之
王羲之(303年—361年,一作321年—379年),字逸少,汉族,东晋时期著名书法家,有“书圣”之称。祖籍琅琊(今属山东临沂),后迁无锡,晚年隐居剡县金庭(今属浙江)。历任秘书郞、宁远将军、江州刺史。后为会稽内史,领右将军。其书法兼善隶、草、楷、行各体,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备精诸体,冶于一炉,摆脱了汉魏笔风,自成一家,影响深远。风格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代表作《兰亭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在书法史上,他与其子王献之合称为“二王”。 9篇诗文 21条名句
定伯卖鬼
干宝〔魏晋〕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曰:“谁?”鬼言:“鬼也。”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数里。
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递相担也。”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
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鬼,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
三王墓
干宝〔魏晋〕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